關于長沙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行“記賬戶”管理模式的通告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22〕12號)有關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個人賬戶使用范圍,提高個人賬戶資金劃撥效率,為參保人員提供便捷高效醫保服務,經研究決定長沙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由“醫保卡賬戶”(簡稱“醫保卡”)管理模式改為“收支記賬賬戶”(簡稱“記賬戶”)管理模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長沙市各級醫保經辦機構為長沙市參保人員在醫保系統設立“記賬戶”。從2023年11月起,個人賬戶資金計入本人“記賬戶”,實行收支記賬管理,不再劃撥到本人原“醫保卡”。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記賬戶”資金計入額度、計息、支取和轉移管理等按原規定執行。 二、長沙市參保人員原實行“醫保卡”管理模式的個人賬戶按照“老戶老辦法”執行,存量資金不轉入“記賬戶”,仍按原途徑使用,資金計息、支取和轉移管理、查詢途徑等不變。。 三、從2023年10月起,長沙市新增參保人員不再辦理個人賬戶“醫保卡”實體卡,個人賬戶資金將計入本人“記賬戶”。 四、個人賬戶“記賬戶”管理模式下,每月劃入金額不變,計息和支取管理不變,實現當月即到賬、手機可查詢、異地能使用、跨域可轉移、大病保險可代扣等更多便捷高效服務。參保人員可憑本人“醫保碼”(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在本統籌區內定點醫藥機構、及在跨省和省內異地聯網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其符合醫保政策范圍的個人自付部分費用可由“記賬戶”資金支付,實行直接結算。 五、參保人員可線上通過“湘醫保”APP、公眾號、小程序等途徑,或線下通過各級醫保經辦窗口、街道和社區醫保服務站點查詢個人賬戶“記賬戶”資金計入、計息、使用和余額等信息。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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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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