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問題帶你了解《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 非全日制勞動者需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嗎? 本期整理了一些《非全日制用工》相關問題。 帶你一起了解——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 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 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二)非全日制勞動者,無需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嗎?能與多個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嗎? 1、是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2、能。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三)非全日制用工能否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四)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隨時終止嗎?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非全日制員工如何參保? 按照《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六)非全日制員工工傷,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定,包含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在內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只要其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如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依法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